生活报9月3日讯2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经七台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与认证中心检验,标示为哈尔滨市润禾中药饮片加工厂等4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哈尔滨市润禾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的批号为和的瓜蒌、亳州蜀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的山柰、安徽省颐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的薏苡仁、安徽颐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的白芨,经核查确认,不是标示企业生产。
标示为哈尔滨盛泰药业生产的批号为的青葙子,经核查确认,无此生产企业。
目前,对上述13批次不合格药品,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要求被抽样单位停止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凡购买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使用,及时联系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若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药品拨打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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